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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产法庭成立两周年工作情况及法庭负责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02-27 14:03:57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两周年工作情况,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同时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0)》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摘要。会前,对侵害“香兰素”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了公开宣判和直播。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周翔出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自2019年1月1日正式揭牌运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设立法庭的预期目标,聚焦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深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精进,勇于担当,在社会各界包括新闻界朋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达到党中央决定设立法庭的预期目标。法庭两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两年来的主要工作举措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着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两年来,知识产权法庭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国内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中国和世界密切互动中谋划和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促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涉生物医药、无线通信、精密仪器、智能应用等科技含量高、创新速度快的各种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对科技创新、国际竞争、人民生活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不断完善审理机制
  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一是实施“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系统工程”。做好前端梳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推动管辖案件和批量维权案件快审快结;加强中间把控,完善法官会议制度,累计召开114次专业法官会议,集体研究疑难法律问题;做好规则梳理,及时推荐发布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连续两年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包括91个典型案件、86条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各类典型案例的标杆指引作用,有力推动裁判标准统一。
  二是深入探索符合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审理规则和裁判方式。完善以技术调查官制度为基础,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辅助、技术鉴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及“全国共享机制”,已入库450余名技术调查官,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初步实现了技术调查人才在全国范围内“按需调派”和“人才共享”,有效缓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问题。建立专利民事和行政程序交叉案件的协同审理机制,推动解决专利诉讼周期长、权利要求解释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探索指导一审法院尝试适用“侵权判决+临时禁令”的裁判模式,切实增强侵权救济时效和权利保护效果。
  三是不断优化便民利民审判工作机制。探索“知产法庭+巡回法庭”审判模式,实行“勘验+庭审”案件审理机制,完成47批巡回审判任务,既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又确保深入查明事实。简化涉外案件公证认证程序,对于平行诉讼中出现的证据以及能够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真实性的主体证明材料和诉讼证据材料,适当放宽公证认证手续要求,便利权利人维权,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
  (三)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着力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知识产权法庭现有法官39人,是在全国范围优中选优产生的,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43%是博士,36%有理工科和法科复合学历背景,25%有海外留学经历。在2020年法庭新收案件大幅增长、法官数量同比上年减少3名,同时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巨大挑战的情况下,仍能圆满完成审判任务,殊为不易。
  一是拓展“党建+审判”内涵。以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教育引导全庭干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端正知识产权司法理念,用好知识产权司法政策,确保知识产权审判的正确方向。探索“线上线下全覆盖,教育管理全天候”党建工作方法,入选中央和国家机关第二届党建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百优案例”。
  二是加强人员分类学习培训。持续开展“新知大讲堂”、法庭讲坛,邀请院士、专家和资深法官授课,深入研讨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创建法官助理研究小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沙龙交流,实施“知产英才”培养计划,面向全国地方法院选拔干部到法庭担任法官助理进行学习锻炼,加快培养储备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业务人才。利用外语人才汇聚优势,定期推送域外动态,精研经典案例。
  三是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严管理、高要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创设《党风廉政建设警戒线》专刊。注重常关心、多帮助,经常召开各类别干部谈心谈话会,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共商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办法,向干警及家属发送“知产家书”,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四)持续深化信息化建设
  积极打造智慧法庭样板
  建成集信息化终端运用、同步圈画技术、AR技术等多项技术于一体的科技法庭。上线我国首个专注于收录、整理、发布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的裁判规则库,分设“知己”“知彼”“信息交流平台”三个模块。疫情期间,在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审理案件,开展1000余次线上庭审,保障防疫与审判工作两不误。率先测试应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2020年年底依托该平台试用集约送达模式以来,累计在193案中发起针对711人次的送达,总送达成功率97%,其中电子送达成功率74%,切实提高了送达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探索推进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法庭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开展与一审法院的案件信息交互和远程视频开庭,实现一审电子卷宗上传、二审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推广裁判规则和类案主动推送等功能应用。
两年工作取得的基本成效


  (一)裁判标准得到有效统一

  由法庭统一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本身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由32家地方高级法院二审容易出现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
  法庭成立后,把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实现法庭内部裁判尺度统一作为首要目标,通过前述实施“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系统工程”等一系列优化审判管理措施,确保法庭内部裁判标准统一。同时,通过建设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法庭年度案件裁判要旨、下发发改案件分析报告、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对下指导举措,推动条线法院裁判标准统一。此外,通过严格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研讨和人才培养合作等,促进行政与司法标准统一。
  (二)审判质量效率大幅提高
  两年间,共受理案件5121件,审结4220件,结案率82%。其中,2020年审结2787件,比2019年增加1354件,同比增长近95%。
  从审理质量指标看,2020年,法庭审结民事二审实体案件1742件,调解撤诉率为36%(撤诉案件也多为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而申请撤诉);以发回重审或改判方式结案339件,发改率为19%,高于法庭成立前各高级法院的平均发改率。审结行政二审案件494件,以发回重审或改判方式结案39件,发改率为8%,与法庭成立前专门负责审理此类行政二审案件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平均发改率相当。
  从审理效率指标看,2020年,法庭法官人均结案82.5件,同比增长110%;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3天,其中,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1.5天,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30.7天,与法庭成立之前地方高级法院同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在1年左右相比,明显缩短。
  (三)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法庭受理的案件既涉及前沿科技,又涉及日常衣食住行,既涉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又涉及知名企业和知名产品,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2020年,案件庭审视频平均观看量1.9万余次,观看量超过10万次的案件有47件,法庭“第一槌”案件观看量达1800余万次。2020年,法庭中文网站访问量1248万次,英文网站访问量760万次,两年总访问量近4000万次,法庭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粉丝达26000余人。
  法庭的设立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两年来法庭开展国际交流活动35次,派员参加国际会议19次,其中受邀作主旨发言16次。国际法院院长优素福来访后评价,法庭的建立“吸引了全世界很多地方、很多人士的关注。”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会长蕾娜塔•莱赫提评价:“能够通过把地方上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理的可预见性。”《哥伦比亚科技法律评论》评价:“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是中国努力系统化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及司法指导的里程碑。”
  (四)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
  作为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国家统一终审机构,法庭的裁判规则和审理质效直接影响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2020年,法庭受理的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超过1/8。法庭审理了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案件,作出了不少标杆性裁判,今天将集中发布2020年审结的10件典型案例。其中,华为公司诉康文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案,创造性运用民事诉讼法中的行为保全制度,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并首次探索适用日罚金措施,直接促成当事人达成全球范围内的“一揽子”和解协议,有效维护了我国家利益、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权益。
  两年来,法庭还围绕专利法修改、5G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药品专利链接、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形成10余项调研成果,成为中央有关部门的决策参考,法庭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
  郃中林表示,两年来知识产权法庭各项建设和发展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借此机会代表知识产权法庭,向支持法庭建设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央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的收官之年。法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法庭的职责使命,直面人案矛盾突出、办公条件艰苦等现实困难,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统筹疫情防控与司法审判工作,着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持续推进裁判标准统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提升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水平,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司法力量。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方向正确、理念先进、政策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充分发挥法庭审判职能。
  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注重加强司法反垄断工作,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
  全面总结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有关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方案建议,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法庭队伍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科技、具有国际视野的一流人才队伍。
  行远自迩,踔厉奋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要求,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努力完成好党中央赋予的重任,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实现“三年试点”完美收官,迎接建党100周年。
答记者问


  问题一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经成立两年了,今年是法庭试点的收官之年,请问您如何总体评价目前的试点成效,未来知识产权法庭的发展方向会是什么?
  郃中林答:感谢您的提问。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以来,通过两年的努力,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得到有效统一,审判质量效率大幅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符合党中央决定设立法庭的预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在总结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举措时专门提到“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决定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科学决策和战略眼光。
  从过去两年的试点情况看,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统一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构不仅确有必要,也十分重要。通过今天新闻发布会,我想大家应该有与我一样的感受,那就是改革的预期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改革试点的方向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在国家层面统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方向应予坚持。当然,通过试点,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最主要的问题是目前受理的二审案件约占最高人民法院全部二审案件的70%,一定程度上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政策性法院”职能的发挥,目前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还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空间。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总结三年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问题二
  2020年新冠疫情对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冲击,在疫情期间知识产权法庭有多少个案件是通过线上审理的?知识产权法庭在打造“智慧法庭”方面还会有哪些具体举措?
  周翔答:感谢您的提问。信息化技术是提升司法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初始就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新冠疫情对审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法庭在2020年先后采用了中国移动微法院、支云庭审系统、专到互庭审系统以保障在线诉讼活动,共组织在线庭审1000余次,积极推广电子送达,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显著提升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以审判实务需求为驱动,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推进智能化建设,推动“智慧法庭”建设不断开花结果。
  第一,切实提升在线庭审的流畅度和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在线庭审音视频效果,提升庭审流畅度。进一步提升在线庭审语音转文字的准确率,提高自动生成的庭审笔录准确性。推动现场庭审、专网庭审、互联网庭审相融合,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提升当事人参与庭审的便利性。
  第二,深入推进技术类知识产权裁判规则数据库建设及应用。“知己”裁判规则库于2020年4月正式上线,在全国法院专网开放,是我国首个专注于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的数据库,下设裁判规则、案例、法官会议、办案提示、法律法规、知微云课堂六大模块,创新采用思维导图形式呈现案件裁判规则。我们将根据对审理案件的总结提炼不断更新补充裁判规则库的内容,并加大裁判规则库与办案系统的融合,实现裁判规则库的动态更新、智能搜索、自动推送,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全面推广集约送达和区块链验证裁判文书。在法庭前期集约送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电子送达为主的集约送达模式,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对电子送达的裁判文书实现在线验证,在疫情常态化和社会信息化背景下为诉讼当事人提供高效的在线诉讼服务。
  问题三
  我们关注到,知识产权法庭在去年作出了最高法院首例惩罚性赔偿判决,切实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请问知识产权法庭在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周翔答:感谢您的提问。加大判赔力度是知识产权严保护、强保护的直接体现。法庭通过在具体案件中明确裁判规则,降低维权难度,强化救济效果。
  第一,优化举证规则,让索赔更容易。一是权利人已尽其所能积极举证,能够合理推算出侵权获利的,人民法院将依法支持其索赔数额。被诉侵权人怠于举证或举证不充分的,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二是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情形,依法适用举证妨碍责任承担制度计算损害赔偿。三是明确证据保全的适用标准,通过及时恰当的保全措施,补强当事人举证能力,促进查明案件事实,减轻当事人的证明负担。
  第二,强化制度适用,让赔偿更到位。推动惩罚性赔偿尽快落地见效,在天赐公司案即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中,以侵权获利的5倍确定赔偿数额3000万元。依法适用法定赔偿、裁量性赔偿,基于案件事实,采用顶格赔偿、大额赔偿等支持权利人的主张,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今天上午刚刚宣判的侵害“香兰素”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第三,细化计算标准,让裁量更科学。对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坚决适用销售利润率确定侵权获利的具体计算方式。将以侵权为业、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等作为“情节严重”的考虑因素,实现惩罚性赔偿的倍数与侵权行为的主观恶意和客观情节相协调。
  第四,鼓励追溯源头,让维权更便捷。对具有商业维权性质的系列案件,确立差别化的侵权赔偿标准,依法由侵权产品生产商承担较重责任,适当减少小商贩赔偿数额,根据创新程度、侵权情节等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支持权利人从侵权产品的制造环节追溯侵权、一网打尽,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救济和维权路径。在自拍杆溯源维权系列案中,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积极引导专利权人从侵权产品的制造环节制止侵权行为,推动溯源维权,从源头上制止侵权行为。一案被告是重复侵权的制造商,判赔金额达100万元;另一案被告系销售商,为个体工商户,判赔金额突破法定赔偿最低额限制,为2000元。
  知识产权法庭正积极配合推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有关司法解释的起草与制定。下一步,我们将会持续深入贯彻严格保护的精神,不断提升案件裁判的统一、合理和可预知性,使司法救济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创新活力。
  问题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请问知识产权法庭在2021年度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郃中林答:感谢您的提问。知识产权法庭本身就是改革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法官也富有创新精神,我们将始终坚持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举措来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2021年,我们将立足促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有关工作举措会有很多,这里我仅重点讲三点。
  一是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力度。我们将在妥善审理涉及各种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垄断纠纷的基础上,重点审理好涉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新类型纠纷,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界定行为界限,合理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增强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将在年内发布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的司法解释。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重点要用好用足法定的赔偿计算规则,深入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在今天公布的“卡波”技术秘密惩罚性赔偿案中,我们充分考虑了主观恶意、举证妨碍、持续侵权等因素,在法定上限顶格5倍计算赔偿额高达3000余万元;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改判金额高达1.59亿元,系迄今为止人民法院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高额判赔案件会越来越多。
  三是加大司法反垄断工作力度。依法受理和妥善审理各类反垄断民事和行政案件,适时明确有关裁判规则,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