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3起上诉人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时,妥善处理当事人长期维权不利、企业诉讼负担较重等问题,经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成功化解双方21起专利侵权关联案件,同步消除数十起后续维权诉讼,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质化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纠纷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尽快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取得较好效果。
被诉侵权产品为液压与气压传动综合实训系统。
涉案当事人均为从事教学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主张山东栋梁科技设备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教学仪器设备同时侵害其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并对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根据涉案专利、销售对象的不同,分别提起多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讼。
涉案专利摘要附图。
长期维权不利影响正常经营
被诉侵权产品技术构成复杂,同时涉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价达到数十万元。专利权人就各专利分别起诉,但难以证明遭受损失金额、侵权获利,尤其是无法证明各专利对侵权获利的贡献度,导致双方对相关事实认定争议较大。专利权人自2016年提起诉讼,至2019年一审判决已近3年,且因认为判赔金额过低均提起上诉。同时,专利权人还有数十起关联案件准备提起诉讼,牵连诉讼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双方诉讼成本负担较重,疲于应诉,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