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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关键在三个“融为一体”

发布时间:2023-06-01 14:36:45 作者:白龙飞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抓好“关键少数”做实教育整顿
  以队伍建设的铜墙铁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最高法调研组在云南法院调研侧记

  孟夏之日,万物并秀。5月30日上午,追授鲍卫忠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一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立即率调研组马不停蹄前往昆明、玉溪法院,围绕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落实主题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如何把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体现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通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开展调研。

  5月30日上午,调研组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调研。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调解咨询窗口,两位当事人正在和值班法官沟通。张军上前了解情况,得知他们的专利权被侵犯,希望通过诉前调解,尽快把问题解决。张军说,“案件能够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也认可,这样的效果很好。但法院在调解案件的同时,也要看侵权人能不能切实纠正自己的侵权行为。如果不能,还是要依法惩治,不能简单地息事宁人了事。”办案不光是要当事人满意,还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国家专利秩序的维护。“要特别注意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仅仅是当事人,更不是法官自己。”

  近年来,昆明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昆明中院院长尹波介绍,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结案15万件。张军现场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人民法庭和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连线。五华区法院立案庭负责同志介绍,去年该院收案数同比下降,正是得益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金丝雀”预警作用,指导调解组织直接对接辖区各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社区在纠纷未诉至法院时就提前介入,成功化解不少矛盾。张军说,“诉调对接还要再向前进,促进诉源治理。纠纷一旦进入法院大门,就说明矛盾已经激化。我们不能坐在法院等着案件,而要把司法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担起来,把‘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做深做实,把促进做实有效调解工作延伸到村镇、街区,坚持和发扬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消弭于萌芽状态,这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实,才能让党的执政根基更稳固。”

  张军院长在澄江法院与干警交流。
  下午,调研组一行前往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法院。路过抚仙湖时,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介绍,经过综合治理,如今抚仙湖非法捕捞、破坏水资源的案件越来越少,湖水更清、鸟类更多,司法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张军指出,“这说明老百姓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都在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法院在其中要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要注意通过典型案件的审理、宣传,促进完善社会治理规则,让更多老百姓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澄江法院与干警交流时,张军结合大家提到的“绩效考评机制仍待完善”抛出问题,“这几年有没有因为能力不足主动退额的法官?”看到大家纷纷摇头,张军说,“入额不是入保险箱。不能让法官认为可以高枕无忧。”考评就应该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有所区别,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劣者汰。
  围绕提升审判质量,张军特别向大家讲解了“案件比”指标。“1件案子进入法院,无论过了多久、多少程序,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1件案子。对于法院来说,如果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再上诉、申诉,就会变成5件案子。‘案’就是老百姓的这1件揪心事、烦心案,‘件’就是几经‘折腾’、法院办理程序统计中的5个案件,这个‘案’与‘件’的比就是1:5。”通过这个指标督促法官在一审就努力让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让老百姓的权益得到更好、更快地保护,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张军还详细询问了玉溪两级法院领导班子“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指出“‘一把手’要带头,继续抓实抓好,构筑起铜墙铁壁,接受人民监督,建设好我们的队伍。”

  5月31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在云南高院与3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同听取云南法院工作情况介绍并座谈。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保护了人民。”5月31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受邀参加的全国人大代表高巍、黄春球、蒲长文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围绕法院联合高校建立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加大对不正当竞争的打击力度、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云南高院刑三庭庭长杨兴,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王颖介绍了云南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谈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刚才大家谈到的问题,直击司法审判工作的薄弱点,提醒我们要把工作预在先、做在前。云南法院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云南省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尤其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成绩突出。”如何在已有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新突破新发展?如何把“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落到具体工作中?如何把云南高院提出的“提质增效创一流”做实做好?张军指出,最根本的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不光讲,还要思考,更要在履职过程中做实。“领导干部直接决定了工作开展的局面”。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张军对“关键少数”提出3点要求——
  要把政治与业务融为一体。“政治建设要始终抓实抓好,融入到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中。”要深刻认识“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解决好政治、业务“两张皮”的问题。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广泛开展诉源治理,把审判指导延伸到街镇、乡村人民调解工作中,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强,让社会更和谐,实现法院履职事半功倍。
  要把审判与管理融为一体。“法院是审判机关,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审判去开展。”院庭长办案,绝不能作为普通法官去随机分案,要首选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办案“打出样”,成为示范,让法官清楚案件该怎么办。同时,院庭长在办案中要注意发现问题,把办案与管理、调整、提升结合起来,把条线指导、对下监督落到实处,以过硬业务破解不敢、不会、不愿管理的困境。
  要把自律与严管融为一体。“领导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其身正,不令而行’。”院庭长要继续抓实抓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要落实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老好人’就是大坏人,绝不能当‘老好人’。”真正让制度严起来,把队伍建设得更严更实,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调研组一行还看望慰问了一线法院干警,通过视频连线、实地走访等形式,与法院工作人员、调解员、当事人沟通交流。
  调研期间,张军与云南省委书记王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邱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举行了工作会谈。云南省委副书记石玉钢,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参加有关调研活动。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参加调研。(摄影:孙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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