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列知识产权纠纷寻求“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5-20 09:29:09
作者:余亚如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泥蛋蛋。”
因其貌不扬,色如土块,不少商家这样称呼钒氮合金。但“泥蛋蛋”作为一种合金添加剂,在钢铁冶炼中有着不俗表现,加于钢材中能显著提升钢的强度、韧性等综合物理性能,本身价格一吨高达十几万元。
为了这些“泥蛋蛋”背后“氮化钒”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知识产权官司,一打就是三四年,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犹如水火。
作出一纸判决不难,但真的是“最优解”吗?二审立案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始了实质化解纠纷之路,并用近100通电话,几个月的反复协调、沟通、谈判,来回驱车十几个小时的长途奔波等努力,换回了令人满意的结局——
不仅系列矛盾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双方还实现了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从对立到合作的巨大转变。当记者问起双方对彼此的感受时,两家公司代表不约而同地说:“我们现在是和和气气的一家人。”
多年纠纷,无赢家
2021年6月,湖南众鑫位于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的工厂,正在有条不紊地生产,不料一纸诉状打乱了这里的节奏。
作为我国钒氮合金的生产企业之一,涉案发明专利权人攀钢于2020年前后开始对国内7家生产钒氮合金的民营企业提起密集诉讼,被诉企业涉及湖南、陕西、新疆、江苏、河北等省区,总诉讼标的额达4亿元。这其中就包括2021年被起诉的湖南众鑫。
不过,系列知识产权纠纷并未能实现一审案结事了,而是出现了多案均上诉的局面。
最高法知产法庭承办法官孔立明告诉记者,一审后,攀钢以及在一审中败诉的4家企业,均向最高法知产法庭提起了上诉,由此衍生出6起系列上诉案件——
攀钢认为一审关于2家民企不侵权的判决错误,认定侵权的4起案件中,一审判赔过低;与此同时,包括湖南众鑫在内的4家一审败诉企业也不服判决结果,认为其未侵权,应驳回诉请。
“战火”甚至烧到了行政纠纷领域。自2020年起,多家企业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攀钢的涉案专利权无效,但申请均被驳回,其后湖南众鑫等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起诉、上诉、再起诉……,请求无效、起诉、上诉……几年官司,除了逐渐降至“冰点”的企业关系,以及一个很可能失之和谐的钒氮合金产销市场外,双方几乎一无所获。
“当时气氛很紧张,双方简直就像是世仇。”攀钢法务负责人孙策君这样形容。
“双方剑拔弩张,敌对情绪很明显。”湖南众鑫委托诉讼代理人金笑说,他们的感受也没好到哪儿去。
解决问题的出路在哪?如何才能实现双赢共赢?
2023年年中,攀钢和湖南众鑫等系列二审案件诉至最高法知产法庭,这些问题始终萦绕在法官们的心里,他们希望能找到彻底化解系列纠纷的“最优解”。
2023年9月,该起系列案在最高法知产法庭第一次二审开庭。持续一天的庭审过程,让法官们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解题思路”。
“当时攀钢方面来了七八个人,因6起案件合并审理,另一方也来了三四十人。”孔立明说,当天庭审现场气氛十分紧张,在举证质证阶段,双方甚至当庭爆发了争吵。即便是中途休息阶段,双方也是各坐一边,谁也不理谁。
一判了之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吗?各方关系闹得这样僵,对我国钒氮合金市场的整体发展会带来哪些不利影响?
二审第一次开庭后,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们下定决心:判不如调,调判结合,以判促调才是“最优解”。
如我在诉,晓利害
然而,调解工作并没那么顺。
“你不知道为了研发氮化钒,攀钢付出了多少心力。”当法官向孙策君提出调解建议时,孙策君拒不接受,他强调,上世纪90年代,中国在钒氮合金生产领域被外国“卡脖子”,其后历经数年艰苦攻关,攀钢终于首创出比国外更先进的“非真空连续生产”技术。攀钢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这个官司一定要打到最后。
对于调解建议,湖南众鑫也是一口回绝。金笑表示,固然攀钢在该领域先发制人,但是湖南众鑫等民营企业也在该领域不断钻研,并对部分流程作了改进,湖南众鑫的生产方法并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这个官司一定要分出胜负。
“如我在诉,就是要真正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面对初次沟通的“出师不利”,孔立明说,调解工作道阻且长,但一判了之实非“最优解”,还得与双方再次沟通、晓以利害。
“硬骨头”先从进一步查明技术问题“啃”起。
虽然前期法官们早已下过苦功,第一次开庭又花了整整一天时间用以查明案情,但关键事实还是不够明确。
恶补化学知识、细细梳理氮化钒的技术演变脉络、通读该技术的相关专利……为了把问题彻底弄懂吃透,合议庭成员选择再次一头扎进技术事实查明工作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更深入地研究,合议庭对该案的技术争议焦点问题掌握得更加透彻,对双方各自在事实上的软肋和薄弱之处,也更加熟稔于心。
2023年12月底,合议庭判断,可以再次启动调解工作。于是,长达3个月的反复协调、沟通、谈判开始了。
一方面,是对攀钢的苦口婆心。
孔立明了解到,在此次密集诉讼前,攀钢和其中几家企业常有往来,湖南众鑫就曾向攀钢购买过制造钒氮合金的原材料,另外一家陕西公司还为攀钢代过工。
“双方关系闹得这样僵,后面还能展开合作吗?”对着攀钢,孔立明直言不讳。
另一方面,则是针对湖南众鑫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众鑫,三人成众、三金为鑫。我国拥有这么丰富的稀有金属资源,为什么不能拧成一股绳,攥成一个拳头,共同深耕国内国际市场呢?”孔立明细致劝导。
“当时孔法官还了解到我们正在推动公司的IPO上市。他告诉我们,自己也曾在律所做过企业海外上市业务,从商业上考虑,利用最高司法机关从中斡旋的契机,帮助企业从重大民商事纠纷中及时解脱出来,对上市来说至关重要,甚至关涉到上市项目成败,故建议我们不宜因一时之气,深陷官司之中。”金笑说。
也许是法官的专业与耐心起到了作用,也许是调解中法官的人情味儿打动了人。2024年3月,双方终于表露出愿意调解的意向。而法官工作电话里的近百条电话记录,成为这起系列案件前期艰难沟通的小注解。
临门一脚,要踩实
矛盾出现缓和迹象,合议庭认为,此时距离案结事了只剩“临门一脚”。于是一行人决定立即前往现场展开勘验,并直接就地开庭。
今年3月18日下午,包括合议庭3名法官、1名技术调查官在内的6名成员,从北京乘火车赶赴长沙。次日一大早,又从长沙驱车5个多小时,赴远在湖南湘西的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进行现场勘验。
从最初的原材料,到半成品,再到最后的成品……为全面查清案件技术事实,最高法知产法庭一行对湖南众鑫所有车间的生产线、控制室等展开了一场“地毯式”勘验。
“查得确实很细。”金笑说,当时她看到技术调查官的笔记做了好多页,法官们听得也很认真、问得很详细。
孙策君也有相同感受。他还告诉记者,其后,技术调查官还安排双方代理人就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了现场比对,以充分详尽查明技术事实。
3个小时的现场勘验,为后续释法析理打下扎实基础。3月20日一早,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大力协助和周密保障下,该起二审案件在该院第二次开庭。
“当时气氛已经不像上次开庭时那么紧张了。”孔立明说,庭审中,双方就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争议技术特征、所属技术领域的通常理解、一审判赔数额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为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进一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庭审最后,双方均同意尝试协商解决争议。
一鼓作气,趁热打铁。最终,经过合议庭近两个小时的居中斡旋,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一揽子和解协议:攀钢和湖南众鑫各自撤回本诉和反诉,即双方一撤到底。湖南众鑫向攀钢支付一定数额的和解金,双方均认可该和解金非赔偿性质,而是纯粹为了和解目的;同时,攀钢尽快申请解除湖南众鑫被冻结的巨额流动资金。
随后几天,合议庭及时总结经验,趁势而上,又促使其余5起案件当事人和解成功。至此,6起氮化钒生产专利纠纷终于全部走向案结事了。
皆大欢喜,最优解
“要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近来,最高法多次强调“如我在诉”“实质解纷”的重要性,而该案的一揽子调解成功,也成为落实最高法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
“办案时,不仅要有法律思维,还要有商业思维和全局观,要把自己想象成这个企业的当家人。这样才能知道他们的最终关切是什么,也才能把调解工作做到心坎里去。”
“对案件的审理,还是要做得扎实一点,该跑现场跑现场、该下车间下车间,来不得半点含糊。”
“对待案件,要有充分的耐心,即使最初谈崩了,也要坚持不断去尝试,不断做思想工作,相信总会有从量变到质变的一天。”
……
谈及此次办案感受,孔立明这样介绍。
对此,该案当事人也感受颇深。
金笑告诉记者,为了尽快消除该案对湖南众鑫的影响,法官还专门组建了和解微信群,以便攀钢和湖南众鑫能更顺畅地交流,法官也能起到督促作用。“按道理,调解一结束,就没法官什么事儿了,但他们还是做了很多工作,把案件办得这么细致、这么彻底,我真的很感动。”
“长达几个月的沟通交流,我们发现,很多问题法官都是站在发展大局上考虑,这一点很打动我们。”孙策君对最高法知产法庭法官赞不绝口。
孙策君还表示,通过案件的圆满化解,自己对调解这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办案不是就案办案,好的办案理念应该是为了矛盾彻底化解,为了当事人、全行业乃至国家和社会更健康地发展。”
轻舟已过万重山。当初针尖对麦芒的几家企业,现已和好如初,以一个更加团结的姿态,奋斗在国内国际钒氮合金市场上。
“这才是双赢共赢啊!”孔立明感叹。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