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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指定的壁挂锅炉就不给通天然气?“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被判赔偿损失

发布时间:2024-09-11 20:50:06 来源:央视新闻
  “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正值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1日)发布8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司法是保障和实现公平竞争法治化、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一环。这些典型案例有哪些示范引领作用?
反垄断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2017年10月,华某燃气器具公司向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的10多位村民销售并安装了燃气壁挂锅炉,村民们向县里主城区唯一的城镇民用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川某天然气公司提出了用气申请,却被要求必须安装川某天然气公司指定的壁挂锅炉,否则不予接入天然气。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欧宏伟:不安指定的壁挂锅炉就不给气,村民没办法,只能拆除已安装的壁挂锅炉,华某燃气器具公司被迫将锅炉价款退还村民。因壁挂锅炉拆除后无法再次原价销售,华某燃气器具公司遭受了损失,就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川某天然气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72万元。
  2020年5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川某天然气公司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的规定。川某天然气公司对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两审行政诉讼,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在本案诉讼时已经生效。一审法院认为,川某天然气公司的被诉垄断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搭售行为,判决川某天然气公司赔偿华某燃气器具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川某天然气公司不服,上诉到最高法。
  欧宏伟:最高法二审认为,这个案件是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后的后继民事赔偿诉讼。华某燃气器具公司提交了已经生效的案涉处罚决定书,无需再行举证证明川某天然气公司实施了本案被诉垄断行为。鉴于锅炉安装费已经实际发生,且壁挂锅炉对安全性要求较高,拆除后的壁挂锅炉二次销售价格将急剧下降,一审法院酌定8万元,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最高法此次还发布了“米线生产商”横向垄断协议案,以及“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蔬菜批发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何隽:这些反垄断典型案例,均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法院对被诉垄断行为依法予以坚决制止并对因垄断行为受损的经营者给予相应赔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这些案件的裁判,通过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体现反垄断司法对于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作用,彰显反垄断法治精神对于规范民生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的积极意义。同时明确规则引导,指引经营者依法有序开展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害技术秘密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施某德欧洲公司将核定使用在第9类断路器、电开关等商品上的“施耐德”注册商标许可给它投资的施某德中国公司使用。施某德中国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有多个电气生产企业,且多以“施耐德”作为企业字号。他们起诉苏州施某德电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傅蕾:施某德中国公司认为,苏州施某德电梯有限公司突出使用中文“施耐德”以及英文“SCHNEiDER”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登记含有“施耐德”字号的企业名称,并使用与案涉商标核心要素“Schneider electric”近似域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苏州施某德公司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苏州施某德公司辩称,被诉标识的使用经境外公司授权,不存在攀附涉案商标商誉的主观过错。
  两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苏州施某德公司立即停止被诉行为;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赔偿损失4000万元及合理开支15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佟姝:近年来,以仿冒混淆行为为代表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频发,严重损害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此案是严厉惩治“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的典型案例。法院以鼓励诚信经营为导向,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业标识攀附、仿冒搭车行为,在有充分的侵权获利证据的情况下,显著提高侵权成本,有力威慑各类恶意侵权行为。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4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以及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害技术秘密的认定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平台数据、传统消费品和新能源汽车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
  佟姝:法院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有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包括积极探索大数据竞争保护司法规则,合理划分数据权益归属及使用行为边界,有效制止组织虚假“刷粉刷量”、不当获取流量的虚假宣传行为,引导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