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力度在加大,落地速度也在提升。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送审稿明确了知识产权法庭的机构性质、受案范围、诉讼程序、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程序衔接等内容。
经过4年多的试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于今年10月获批,为下一步设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奠定基础,使分散于全国各省份的多个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二审统一审判标准。10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当事人不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经过调研,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