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法庭相关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肖旸 摄
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请问人民法院在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实现管辖科学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日益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龙头,以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以24家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以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审判格局。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一是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深入落实《纲要》有关“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完善上诉审理机制”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工作情况,促进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再审制度,科学确定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探索涉及新类型、新规则的案件提级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专门管辖和集中管辖的优势,确保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的功能。
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目前,全国已有21个高级法院、164个中级法院和134个基层法院正有序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下一步,还要着力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布局,积极构建与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管辖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程序方面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联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程序衔接,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问:纲要提出“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请问人民法院将如何确立互联网领域的司法保护规则?
答:互联网既是知识产权成果运用集中的领域,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高发的地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公正合理保护原则,不断探索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网络空间的法治治理。据统计,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至2020年共新收各类互联网案件217256件,审结208920件。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了大量涉及网络的不正当竞争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包括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等,有效规范了网络空间市场竞争秩序。在“陈力等侵犯著作权罪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对八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并处追缴违法所得,彰显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二是落实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适应互联网技术的证据规则、诉讼方式,加强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线办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在“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与济南众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和“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取证存证。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出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惩罚性赔偿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以及加强著作权保护和电商平台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加大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今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10件典型案例,司法导向明确;此前9月27日发布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10件典型案例中,也有5件涉及互联网。这些都释放了加强互联网司法规制的信号。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及时出台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有序流动、高效配置,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秩序。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和人工智能产出物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加强涉数据云存储、数据开源、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服务、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审理和研究,切实维护数据安全,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还将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大保护格局,共同做好互联网平台经济规制工作。
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为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年来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1月1日挂牌成立。近三年来,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效果集中显现,司法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获得感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法庭试点方案提出的“四个进一步”预期目标。
一是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成立最高法知产法庭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由32家地方高级法院分头二审容易出现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最高法知产法庭通过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建设裁判规则库、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要旨、下发发改案件分析报告、举办业务培训等,深化裁判标准统一。连续两年集中发布法庭案件裁判要旨,涉及86条裁判规则,约13万字;下发年度发改案件分析报告,涉及496案120个问题,约22万字。
二是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截至今年9月30日,最高法知产法庭共受理案件8111件,审结6732件,结案率83%。民事实体二审案件发改率为17.8%,高于法庭成立前各地平均发改率,行政二审案件发改率为 6.6%,与法庭成立前基本相当。2020年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3天,明显短于法庭成立前。我国已成为审理相关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
三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打造标杆案件,在华为诉康文森案中,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并首次探索适用日罚金措施。在OPPO诉夏普案中,首次确认中国法院有权管辖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纠纷。在侵害“香兰素”技术秘密案中,判赔1.59亿元,系人民法院史上赔偿额最高知识产权案件。在侵害“卡波”技术秘密案中,作出最高人民法院首例惩罚性赔偿且顶格五倍判赔3000余万元。在“天猫”行为保全案中,作出最高人民法院首例“反向行为保全”裁定并首次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中采用动态担保金。在多起案件中作出司法处罚,严厉制裁不诚信诉讼行为。司法深度公开,法庭中英文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09亿次。
四是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有效服务保障科技自立自强,2020年法庭受理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过1/8。制定新的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智库。注重加强司法反垄断,研究起草以规制互联网平台垄断为重点的系统性司法解释。加强对知识产权前沿和关键问题研究,围绕5G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形成近20项调研成果,并有效转化成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裁判规则,不少研究报告成为中央有关部门的决策参考。
法庭成立以来的成就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有效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下一步,最高法知产法庭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按照纲要和今天发布的《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法庭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扎实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和有效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促进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全面总结法庭三年试点工作,提出进一步改革方案,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和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
二是加强对各类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破解知识产权诉讼难题,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维权费用支持比例,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有效惩戒滥用权利、恶意诉讼行为,切实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三是加强反垄断司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司法规制。
四是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案例、裁判文书和裁判规则数据库深度应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运用。
五是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
六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深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建设。
问: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
答: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一贯重视加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贯彻实施,注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发布司法解释、依法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等,制止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以来,党中央围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能,及时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最高法知产法庭承担着反垄断司法和技术秘密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责,今天重点就这方面内容介绍一下工作打算。
第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依法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正当权益。提高竞争案件审理效率,及时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强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加大对垄断行为实施者和技术秘密侵权人的司法惩处力度,提升违法成本,提高司法救济的有效性,特别是要加大司法赔偿力度,确保受害人的损失得到足够补偿。
第二,聚焦重点领域,着力规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下级法院涉互联网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指导,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平台市场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及时作出裁判,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针对技术秘密保护的薄弱环节,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等手段,强化技术秘密司法保护,有效遏制侵害技术秘密行为。
第三,细化裁判规则,积极推进反垄断司法解释工作。根据反垄断法修改进展,加快起草新的反垄断民事纠纷司法解释,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
第四,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合作,形成竞争保护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各自的功能优势,在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尽责、促进法律适用尺度统一的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用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补足权利人举证能力,确保案件公正裁判。
总之,竞争案件尤其是垄断案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复杂性,特别是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最高法知产法庭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提高司法能力,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