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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产法庭举办2022年第四期新知讲堂 肖尤丹教授就《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次修订作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2-08-10 16:04:27 作者:蒋汶静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举办2022年第四期新知讲堂,邀请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肖尤丹研究员以“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次修订理解与适用的若干思考”为题作专题讲座。法庭分党组成员、党务廉政专员郎贵梅主持。
  肖尤丹结合此次修法的背景和过程,介绍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的三大主要特点即全面突出创新法定位、全面升级科技治理法律框架、全面推进基础制度法定化,深入分析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知识产权规则的修订及其适用。肖尤丹指出,此次《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是立足新时代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发展进行的一次全面性、系统性修订,主要体现在突出基础研究创新源头地位、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构建开放合作创新法律保障、健全科技安全与伦理治理架构、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扩大财政资金投入范围、健全人才保护制度、完善院所治理要求、健全科技违规责任体系等方面。其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修订主要包括完善科技领域知识产权归属(财政资助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分配)、强化质量导向、增加激励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厘清规制关系等内容。肖尤丹特别深入分析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与两办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和2015年修改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科技成果收入分配规定的关系,并详细阐述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规定所涉及的适用范围、科技成果及其权利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的关系以及科技成果权利归属与职务、合同、资助等场景和奖励报酬给付的关系等法律适用问题。肖尤丹指出,《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的热情,对于实现我国科技自主自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授课后,肖尤丹教授与听众就《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与《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专利奖励报酬规定的关系及其理解与适用进行了互动交流。
  郎贵梅对肖尤丹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她指出,《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学技术领域中基础性、宏观层面的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立法对于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积极努力。她强调,举办这次讲堂是落实《科技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务实举措,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要以此次修法为契机,准确把握和理解《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的目的和重点内容,自觉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相关精神、要求落实到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中,提升司法能力,强化责任担当,为充分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周翔、朱理及部分法庭干警现场参加讲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条线地方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有关领导和同志线上参加。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