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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凝聚共识团结协作推动新时代金砖司法合作迈上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2-09-23 16:15:28 作者:孙航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周强在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作主旨发言表示
  凝聚共识团结协作
  推动新时代金砖司法合作迈上新征程
  9月21日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作主旨发言。周强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金砖国家司法机构深化司法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合作广度深度,持续提升交流合作水平,共同推动新时代金砖司法合作迈上新征程,为推动构建全球安全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周强在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作主旨发言。
  周强表示,金砖合作机制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习近平主席主持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构建更加全面、紧密、务实、包容的高质量伙伴关系,与金砖各国领导人一道开启金砖合作新征程。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与金砖国家不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推动构建全球安全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围绕论坛“新时代的金砖司法合作”主题,就进一步推进安全保障、产权保护、智慧审判、争端解决等领域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介绍中国法院经验,提出深化合作倡议。
  周强指出,要深化安全保障领域合作。中国法院恪守国际公约,坚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跨国金融等领域刑事案件,深化与金砖国家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严厉惩处海盗、贩毒、走私、电信诈骗、人口拐卖等跨国犯罪,积极开展跨境腐败治理和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中国法院愿同金砖国家司法机构深化安全保障领域司法合作,坚决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共同落实有关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跨国犯罪,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
  周强表示,要深化产权保护领域合作。中国法院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平等,将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各产权主体合法权益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等司法政策,坚持依法惩处侵害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中国法院愿同金砖国家司法机构继续推进产权保护和标准化领域合作,建立法律适用交流机制和典型案例共享机制,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互学互鉴,在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等司法保护领域取得更多务实成果,共同创造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的市场环境。
  周强表示,要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合作。中国法院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趋势,深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成立互联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和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构建起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系统。中国法院制定关于人脸识别、网络消费、信息网络侵权、电信网络诈骗等司法解释,及时高效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确立意义的案件。中国法院愿同金砖国家司法机构充分利用金砖国家良好的科技研发和应用合作优势,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落实《金砖国家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框架》,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促进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支持引导网络文明建设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周强指出,要深化争端解决领域合作。中国法院着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扎实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构建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利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中国法院愿同金砖国家司法机构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公正高效便利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原则,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制度创新与合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司法协助力度,落实有关公约及民商事双边司法协助协定,提升金砖国家司法协助成效,促进国际商事争端及时高效解决和民商事判决、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
  摄影:孙若丰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