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8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21)》(即“2021年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正式发布。
2021年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全党全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这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这一年,党中央在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确保“爱国者治港”。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这一年,经党中央批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阐释宣传进一步走向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出版发行,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重要权威辅助读物;《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出版发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021年,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巨大优越性,必将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系列报道之六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21年,中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制度建设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旨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明确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完善侵权处罚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
审查登记
——专利方面。2021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69.6万件,同比增长31.3%;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12.0万件,同比增长31.2%;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8.6万件,同比增长7.3%。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359.7万件,同比增长17.6%。其中,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270.4万件;实用新型专利有效量为924.3万件,同比增长33.0%;外观设计专利有效量为258.1万件,同比增长18.0%。2021年,中国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3万件,同比增长1.5%。其中,国内申请人提交6.83万件,同比增长2.1%。
——商标方面。2021年,我国商标注册量773.9万件,同比增长34.3%。截至2021年年底,有效商标注册量达3724.0万件,同比增长23.4%。全年收到中国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5928件,在马德里联盟中排名第三。外国申请人指定中国的马德里领土延伸申请2.7万件(一件商标多个类别),完成马德里领土延伸申请实质审查6.1万类。
——著作权方面。2021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626.44万件,同比增长24.30%。其中,作品登记总量398.39万件,同比增长20.1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总量228.01万件,同比增长32.34%。
——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方面。2021年,我国新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9个,累计认定2490个;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477件,累计核准注册6562件。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17111家,注销464家市场主体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核准登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等26件特殊标志。对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标识”1件官方标志登记备案。公告保护“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等37件奥林匹克标志。
司法保护
——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
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双双突破60万件。2021年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42968件,审结601544件(含旧存),比2020年分别上升22.33%和14.71%。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243件,审结3557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2.28%和9.11%;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852件,审结2487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49.4%和43.3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50263件,审结515861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4.12%和16.52%;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0563件,审结19342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11.37%和7.8%;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6276件,审结6046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13.2%和9.53%。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圆满完成三年试点,共受理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9368件,审结7625件。制定全面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司法解释,有效助力种业振兴;针对芯片技术和中医药保护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探索“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和“发回重审+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1.59亿元。切实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研究起草以规制互联网平台垄断为重点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在“驾校联营”垄断协议案中宣告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等全部无效;在“沙格列汀片”发明专利侵权申请撤回上诉案中对药品反向支付协议作出反垄断初步审查,积极引导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技术秘密司法保护,在涉“优选锯”“胍基乙酸”“石化废气无害化处理”等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惩罚性赔偿等手段,坚决遏制侵权行为。
——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公安部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1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8万人。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先后侦破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要案件,以严明法治保障优良营商环境。
——依法从严批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924件13485人,批捕4590件7835人,批捕案件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6.8%和9.2%;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611件和22011人,起诉6565件14020人,起诉案件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5.4%。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1874件3340人,起诉2729件6024人;批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837件2941人,起诉2541件5084人;批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12件513人,起诉479件1083人;批捕假冒专利罪1件1人,起诉1件1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罪186件367人,起诉297件679人;批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17件28人,起诉15件34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55件80人,起诉57件121人,批捕数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08件565人,起诉446件994人。从起诉数据看,侵犯商标权案件占总数的87.6%,侵犯著作权案件占总数的4.8%,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占总数的0.9%。
——加强知识产权诉讼监督工作。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及时纠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2021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280件306人;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9件414人,监督撤案231件295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44件,是2020年的4.1倍。
行政保护
——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最高人民法院定期与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反垄断局等部门进行业务交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等工作衔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并联合召开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咨询机制。
——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保护。组织开展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0.48万件。全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98万余件,同比增加18.6%。
——强化商标行政执法保护。全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95万件、同比增长26.2%,案值9.83亿元、同比增长24.4%,罚没金额6.86亿元、同比下降2%。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57万件,同比增长20.6%。共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1011件。
——强化版权行政执法保护。开展“剑网2021”专项行动、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严厉打击短视频、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在线教育、院线电影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持续巩固新闻作品、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电商平台等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36.17万家(次),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3095件,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066个,处置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9.7万条,推动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相关网络服务商清理各类侵权链接846.75万条。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保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聚焦互联网、数字经济、医药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5455个,全年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8563件,罚没金额5.73亿元。
——强化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保护。组织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78万人次,抽取样品8.37万个,立案7101件,办结6331件;移送司法机关93件;处罚结果信息公开5640件;涉案种子543.69万公斤;涉案金额5628万元。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全国共查处假冒伪劣、无证、超范围经营、未按要求备案、无档案等各类种苗违法案件219起,同比增长83.3%;罚没金额85万元,同比增长10.81%;移送司法机关9起;查处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2起,形成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高压态势。
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多双边磋商,签署更多国际条约协定。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正式批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核准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推进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推进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双边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与保加利亚、匈牙利合作成果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成果清单,与丹麦专利商标局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纳入两国战略级对话成果。推进与欧盟知识产权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升级版合作谅解备忘录,实现中国商标数据首次对外交换,提升中欧双方商标信息使用效率。推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中法地理标志合作议定书、中泰地理标志产品3+3试点项目落实,续展与德国、加拿大、葡萄牙、奥地利、新加坡、欧亚专利局等国家和地区专利审查高速路项目。
——积极参与国际会议论坛,贡献更多中国方案。持续巩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合作,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62届成员国大会系列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与发展委员会、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相关会议。推动金砖国家经贸部长会议成功发表《知识产权合作下开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保护合作》。
——加强司法交流合作。参加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活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知识产权法官论坛”、国际商标协会商标年会等。承办“中欧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比较论坛”。与英国知识产权企业法庭在线交流。举办打击侵权假冒国际合作论坛,与外国驻华使馆、中外知名企业、国际组织代表交流经验,推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治理水平。参与编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专利案件管理司法指南(中国专章)》,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4起案件裁判文书入选南方中心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知识产权与公共卫生案例数据库”,积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发出中国声音。
——开展执法联合行动。加强与各国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型执法合作关系。围绕32起重点跨国(境)案件与相关国家执法部门开展线索核查、证据交换、司法协助等多层面执法合作,参与国际刑警组织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相关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