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高纯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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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地处江苏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开展首次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业慈与被上诉人徐州鹏程水泵厂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五案。
据悉,该系列案件涉及“电机壳为焊接件的小型电潜水泵”的发明专利,产品实物较重,运输不便。尤其在侵权比对以及现有技术抗辩比对中需对潜水泵产品进行拆解,拆解步骤以及拆解后的比对较为专业,远程视频审判尚不能满足本案事实查明的需要。该系列案件六方当事人均在江苏,选择在南京开展巡回审判可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该案涉及诸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点,既包括现有技术时间点及技术方案的确定等事实问题,又包括能否结合两份现有技术方案认定现有技术抗辩等法律适用问题,还包括专利侵权民事认定与专利无效行政认定标准差异等问题,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基于上述原因,合议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原审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在先产品机壳的区别仅在于卡簧的设置和位置,而这一区别已为被告华盛公司在先的涉案机壳图纸所公开;同时被诉侵权产品下端环内孔设置卡簧与在先产品机壳端部设置卡簧技术特征并无实质性差异,故被诉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鹏程水泵厂等五被告主张的现有技术抗辩成立。故判决驳回原告王业慈的全部诉讼请求。王业慈不服原审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法庭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围绕在先潜水电泵的生产日期是否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华盛公司的QT(J)D145-04A机壳图纸中的技术是否为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已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本案的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合议庭宣布法庭将择期宣判。
案件当事人、媒体记者、江苏法院法官以及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师生代表共计80余人旁听了庭审,同时,庭审还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同步直播。
庭审结束后,该案合议庭法官、知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围绕今天审理的案件,向旁听的高校学生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及职能并进行了问答互动,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首次开展巡回审判,满足了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与期待,是司法为民的一项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赵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