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了“三红蜜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作为本案的书记员,虽然后续还有收尾工作,但是总算可以喘口气啦。接下来,总结几个关键词,给大家说说我在跟案过程中的感受。
一、“一次大型普法现场”
“植物新品种权”是什么?这是我接到案件后的第一个疑问,此前的我从未接触过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件,只是在以前的办案过程中瞄到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条例》,但我从未翻开过,我茫然、无助•••
后期的案件审理、案件讨论中,我还听到了更多的陌生词汇,“繁殖材料”“收获材料”“种植材料”“细胞全能性理论”“品种审定”等等。每次看着合议庭成员们你来我往的探讨,我深深感觉自己是个多余的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案件讨论的不断深入,耳濡目染到最后我居然都听懂了,所以这个案件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大型的普法现场。
二、“打字速度要很快的书记员”
“三红蜜柚”案件,合议次数为16次,文书改了16稿,每一次合议,合议庭成员们都直奔主题,只讲干货,其中还会出现诸多的专业术语、各种不同的观点意见。
对于作为书记员的我,必须迅速跟上他们的节奏,记录他们讨论的重点,总结他们讨论的结果。每一次的合议,都是一次头脑风暴,我的大脑要快速地总结出我要记录的内容,我的手得快速地跟上我的脑子。太难了,这是开始记录的第一反应;太优秀了,这是每次记录完的自我感受。
三、“一个字斟句酌的判决”
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在全国法院收案数量本身就很少;对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的繁殖材料如何认定,此前在最高法院裁判的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中还未出现,鉴于此,合议庭对于本案判决的说理、最终结果的认定慎之又慎,故而才会出现合议16次、文书改稿16版的情况。在这16次合议中,针对判决书整体撰写思路、每段如何衔接、段内每个字句如何表达,合议庭成员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斟酌、校对。该案的审理过程,让我深切体会到每一份判决背后凝结的汗水和心血有多深,也让我折服于合议庭成员们精益求精的精神。
一个前沿复杂的案件对于法官来说是一个考验,对于书记员也是如此,但从这艰辛的审理过程中,我提高了打字速度,还学到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的审理思路。
想知道“繁殖材料”如何认定吗?想厘清“繁殖材料”“收获材料”“种植材料”的含义及法律不同保护方法吗?请看我们的判决全文,里面有详细的论理哦。(游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