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要拓展影响知识产权国际舆论的渠道和方式,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助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不断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日益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成效更为显著,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坚持改革创新 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提供“中国方案”
应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伴随着改革开放逐步建立和发展。
回望过往的40余年,改革创新始终是知识产权审判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之源。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人民法院乘改革东风,大踏步走上更宽阔的改革创新之路,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
2014年,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一张气象万千的宏伟蓝图徐徐展开。2020年12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揭牌办公。上述4家知识产权法院初步探索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截至2024年上半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近32万件,充分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法庭)挂牌办公,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正式运行。五年多来,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集中审理优势,有效激励保障科技创新,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偏不倚,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美国碳酸盐公司“DAKS系统”商业秘密侵权案判决后,知识产权法庭收到了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
英国戴森公司起诉的“无线吸尘器”发明专利侵权案、VMI荷兰公司起诉的“轮胎成型机”专利权属案等案件判决后,知识产权法庭很快就收到了来自外方当事人的感谢信。他们高度评价法庭裁判,称赞中国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知识产权审判是国家保护创新的重要窗口。知识产权法庭中英文网站访问量超过3.91亿次,英文网站访问量近1亿次,无声而真实地见证着知识产权法庭所受到的国内外高度关注。
“法庭在激励保障技术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取得的成绩令人印象深刻,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之际,一直持续关注法庭工作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特地发来了贺信。
在世界关注的目光下,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步入快车道。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为牵引,北京、广州、上海、海南自由贸易港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29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体系。
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遵循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规律,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支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正在形成……为提高案件质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培养复合型人才,以及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等方面贡献了“中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 为破解知识产权保护世界难题提供“中国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公信力”。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奔着最突出的问题,拿出最有效的办法,通过不断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着力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
出台司法解释,完善证据提交、证明妨碍、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制度,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依法适用证据规则,审理的“挂机刷量”案,判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的被告赔偿2300余万元;审理的区块链存证等案件,支持当事人通过区块链技术固定、保存、提交证据。建立“云上物证室”,运用3D扫描技术建立电子物证管理系统,便利当事人举证、质证。
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审理涉电商平台反向行为保全案,26小时内紧急作出裁定,平衡保护专利权人、经营者、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利益;审理大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等案件,采取“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人民法院不遗余力破解“周期长”问题,受到中外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涉及基因技术、信息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及平台经济等方面新型案件日益增多,全世界都面临着对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边界、责任认定的司法难题。及时发布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努力破解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
每一次探索都充满独特的意义,每一次破题都饱含进步的惊喜,人民法院用大胆探索和能量满满的努力,为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的世界难题源源不断地提供“中国经验”。
坚持平等保护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提供“优选地”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国内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的“标配”,在扩大开放中发挥着引领效应。
2023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涉外知识产权案件7883件,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妥善审理涉国际贸易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履行平等保护、国民待遇等国际义务——
在审理涉“乔丹”“迪奥”等商标行政案件中,准确适用中国商标法,积极履行马德里协定在内的国际公约义务,通过为外国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在审理涉“西门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综合考虑“西门子”字号及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判令被告赔偿1亿元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开支,依法保护德国西门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的承诺与担当,展示了中国保护创新、开放包容的自信与决心。
不仅公平公正,更注重便利高效。
人民法院还根据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积极推出便利外国当事人诉讼的有力举措——
北京是先行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们梳理总结了世界各主要国家、地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书样式,编写发布了涉及24个主要国家地区《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有力指导涉外主体参与诉讼。
“该参考指南极大便利了外国主体参与诉讼,外国企业提交诉讼文件的成本下降了40%,文件准备时间从三个月缩短至两周,办理流程更加透明顺畅”,国际商标协会高度赞赏该项举措。
坚持共建共享共治 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下,我国正在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各国司法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现中国开放包容、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
不折不扣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出台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司法解释,细化落实《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有关临时措施规定,保障国际条约在国内转化适用。
审理“双季米槐”植物新品种权案,依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将“许诺销售”纳入“销售”行为调整范围,使权利人得到充分保障。审理新思公司软件著作权案,同时适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我国国内法,对外国当事人权利给予有效保护。
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人民法院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原则,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交流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2017年12月,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共同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争端解决机制”论坛。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比利时、南非、新加坡等国的知识产权法官、仲裁调解员、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200余人参加论坛,就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首届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高级研究班,来自15个国家的40余名高级法官参加。
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出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卷(2011-2018)》,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的第一部国别案例集。
2020年5月,30件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纳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律与条约数据库。
202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再次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上海、福建等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开展诉调对接,成功调处多起涉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拓宽了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渠道。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知识产权司法国际研讨会,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深法官、学者围绕“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分享了宝贵经验。
面向未来,人民法院将坚持走国际合作开放发展之路,共享全球知识产权发展红利的同时,努力为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机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贡献更多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