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首次联席会议召开 张军强调
汇聚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合力
推动行政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6月23日下午,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首次联席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务实举措,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6月23日下午,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首次联席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介绍了相关领域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报告。最高法行政庭负责同志宣读了“3+N”工作机制协作备忘录。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魏莉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朱建武、财政部条法司司长罗海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马玉珍、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司长张锋、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兼法治司司长程合红等机制成员单位代表交流发言。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史卫忠,中央政法委八局局长吉涛先后讲话。
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史卫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政法委八局局长吉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卫列指出,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是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有效举措。要深化工作机制成果运用,吸纳更多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加入,拓展丰富衔接配合的形式,争取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形成共识,促进顶层政策设计更多、更快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要协同发挥制度优势,推动“3+N”工作机制走向深度融合,形成行政执法、复议、审判、检察监督协调衔接的治理体系,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高效运行。要提升工作机制促改促治效能,既要动真碰硬加大对重大违法不当行为个案纠治力度,也要由点及面,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形成一批管长远、见长效的制度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魏莉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朱建武、财政部条法司司长罗海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马玉珍、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司长张锋、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兼法治司司长程合红等机制成员单位代表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