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时报 | 筑牢法治屏障 端稳中国饭碗——一年来最高法知产法庭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5-10-18 09:50:00
作者:王蓉 张忠涛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今年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手拉手共倡多样美食,聚合力同创美好未来”。一粒种子,关系着亿万民众的饭碗,也牵系着司法守护的职责。
自2019年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履职,专注审理各类种业知识产权案件,以司法力量守护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面对侵权手段不断翻新、维权难度较高等现实挑战,近一年来,人民法院果断亮剑,通过“提高判赔数额、降低维权成本”“加大惩罚力度、减轻举证难度”“延长保护链条、缩短审理周期”“提炼裁判规则、扩大普法宣传”等系列举措,扎实推进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严保护,高额判赔彰显司法威力
4月25日,最高法知产法庭,行业代表、媒体记者和高校师生等近30人共同旁听了一起玉米种子侵权案的宣判。许多人好奇:一粒玉米种子,为何能获赔5300多万元?
原来,恒某公司对玉米植物新品种“NP01154”享有独占许可权,其主张金某公司生产、销售的七个杂交玉米审定品种,均系未经许可使用“NP01154”品种作为亲本生产而来,请求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审败诉后,恒某公司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令金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NP01154”品种权的行为,赔偿恒某公司经济损失5334.7万余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该案成为目前判赔额最高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
惩罚性赔偿不断“亮出牙齿”,判赔数额不断“刷出新高”。最高法知产法庭审判长罗霞介绍,“法庭积极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威慑作用,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坚决予以支持。其中,涉及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如果说高额赔偿令人瞩目,那么“非金钱给付义务也有迟延履行金”则体现了司法创新。该案二审判决将对权利人的保护从判决中延伸至判决后,在要求金某公司停止侵权方面提出了三项要求:停止使用与“NP01154”具有同一性的“YZ320”作为亲本生产杂交玉米种子,停止销售相关侵权种子;在法院监督或恒某公司见证下,消灭侵权种子繁殖活性;将本判决及停止侵害要求通知股东、关联公司等相关主体,并签署不侵权承诺书。同时明确,如未按期履行将按日计付迟延履行金。
办案的“用心”换来当事人“诚心”。判决后,金某公司主动履行,实现了“主动履行、按时履行、全部履行”。恒某公司则向法庭送来牌匾和锦旗,恒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胜诉不仅是公司个案的胜利,更是整个行业的胜利。”
立规则,裁判引领统一法律尺度
近年来,最高法知产法庭不断提炼和完善裁判规则,为种业案件审理树立标杆。
植物新品种被他人“侵权销售”,是否意味着其获得的品种权丧失新颖性?最高法的一纸判决明确: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亦不能因不法停驻。
“卡利普索”系果子蔓属植物新品种,植物种类为凤梨。陈某芳以涉案品种权不具备新颖性为由,向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其无效。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作出被诉决定认为,涉案品种不因其他主体的“侵权销售”而丧失新颖性。陈某芳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被驳回诉讼请求。陈某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高法经审理后认为,对于影响新颖性的销售行为的判断,关键要看是否存在育种者自身或经其许可的销售行为,未经育种者许可的侵权销售行为不影响授权植物品种新颖性的认定,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判决进一步细化了植物新品种权新颖性的判定规则,有力维护了品种权人的权利。
在“NP01154”玉米侵权案中,恒某公司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的关键转折点,在于两级法院对于一份“扩大位点加测”的测试报告证明力的认定结论不同。最高法二审认为,采取扩大位点加测,必须符合加测的前提条件,且选择加测位点应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加测位点的引入能够提高鉴定准确性。金某公司提交的“扩大位点加测”测试报告的启动及位点选取,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植物新品种分子标记检测标准的要求,不具有证明力。该案首次明确了运用分子标记法认定品种同一性时采取扩大位点加测的条件,对如何考察扩大位点加测的必要性、加测位点的科学性作出了指引。
……
一篇篇文书中蕴含着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规则,最终转化为入库案例、裁判要旨、司法解释、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成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胜法宝”。
从“个案论述”到“系统回答”,裁判规则间发挥着横向的“合力”;从“首次明确”到“进一步明确”,裁判规则间实现着纵向的“接力”。就是这样一个个或具有开创性意义,或具有总结性价值的裁判,用实践编织着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规则体系。
破难题,创新机制提升审判效能
一粒种子之所以能破土而出、书写“从无到有”的生命传奇,靠的是“以小搏大”的勇气、“由小变大”的智慧。面对保护种业知识产权道路上的一个个难题,同样离不开敢于破题的勇气、善于破题的智慧。
“金如意”是某山楂研究所享有实施权的山楂新品种。该研究所发现李某在朋友圈宣传“黄山楂”种苗的内容,经公证取证,购买到被诉侵权种苗。检验报告显示,被诉侵权种苗与“金如意”为极近似或相同品种。该研究所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支持其请求,判决李某赔偿15万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不认可一审法院关于同一性的认定结论,主张检验报告对照样品来源不明,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最高法审查了检验报告的对照样品来源,并查明李某曾从品种权人经销商处购得“金如意”种苗用于繁殖销售,且李某在微信聊天以及朋友圈中均对“黄山楂”进行宣传,而“金如意”品种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果皮颜色呈黄色,在李某抗辩所提及的各种山楂品种中,仅阿尔泰山楂具有相同颜色,但性状比对的结果显示被诉侵权种苗的性状与“金如意”高度吻合,与阿尔泰等其他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合议庭认为,现有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被诉侵权种苗与“金如意”具有同一性的事实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故无需再就该事实进行司法鉴定。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类似这种对“我是我”的证明,一直是品种权人的维权难点。该案对于同一性的认定显著减轻了品种权人的举证负担,缩短了事实查明的周期,在保障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了审判效率。
“证明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是长期困扰品种权人的维权难题,对此,法庭充分利用证据保全、基因分子检测、技术调查、专家辅助、专家咨询等手段,解决专业技术事实查明难题;积极适用举证妨碍、举证责任转移及事实推定规则,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有效减轻品种权人证明负担。在这样一整套的操作下,2024年最高法知产法庭审结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品种权人胜诉率高达90%。
在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最高法知产法庭也致力于加强统筹协调和审判指导,不断优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
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国法院新收涉植物新品种权一审民事案件3100件,二审民事案件604件。其中,2024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887件,新收二审民事案件164件,分别是最高法知产法庭成立前2017—2018年年均收案的5.5倍和4.6倍。“法庭正在起草《人民法院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将进一步规范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和审查标准,促进提高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最高法知产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
强协同,部门联动构建共治格局
7月25日,最高法知产法庭与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联合开展“联学共建筑廉基,清风护航守粮心”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共促种业振兴深入交流、畅所欲言。此类双向互动已成为两部门常态。
2025年6月,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应邀出席全国种业振兴推进会,并就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介绍相关情况;7月7日,最高法知产法庭审判长罗霞应邀参加在甘肃张掖召开的2025年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两部门业务联系频繁,就鉴定对照样品选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等议题相互征求意见。
多年来,最高法与农业农村部推进协同合作,努力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持续推进落实合作备忘录,大力支持并配合开展种业振兴行动,深化维权协调、定期会商、人才交流、协同宣传等合作机制,促进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实现“互补互促”;联合举办全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联合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及调研,共商种子企业诚信合规等热点问题,实现“共学共商”。
为做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高法知产法庭还注重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沟通。2025年5月,知产法庭潘才敏法官应邀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组织召开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就增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与专利保护的协调性这一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此外,最高法知产法庭还坚持与行政机关工作协同,明确行政执法证据在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民事案件中的审查标准和证明力,积极将民事案件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移送种业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新颖性丧失、田间检测地点选择等具体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品种权授权确权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实现“同心同向”。
广引领,典型案例传递价值导向
3月20日,2025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在海南三亚开幕,会上发布了“2024年中国种业十件大事”,其中包括“种业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案例,已成为最高法知产法庭的金名片。
今年春分时节,最高法知产法庭从全国法院2024年审结案件中评选出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5件予以发布,涵盖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涉及水稻、小麦、玉米、水果和花卉等多种植物。
春分时节,正忙农事;案例发布,正当其时。这些案例来自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家法院,既“由点及面”地展示了司法保护种业的工作成绩,又“以点带面”地发挥着释法与普法作用,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与知识播撒向社会公众。一颗颗种子落地生根,一个个案例入脑入心,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在神州大地生根发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从案件审理、规则树立、普法宣传等各方面不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司法应有的更大贡献。”最高法知产法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庭长郃中林表示。
责任编辑:知识产权法庭